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性爱、心理、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,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,属人类正常恋爱的类型之一。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、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。同性恋(homosexuality)这个词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(Plummer,1984)。这个词描述的是,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,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(Benkert,1869,引用于Bullough,1976,第637页)。
女同性恋称呼为:拉拉,LES,LESBIAN,百合,蕾丝,其中又分T,P,H); 男同性恋称呼为:同志,GAY,QUEER,断背,断袖(其中又分1,0,0.5等);
其他称呼:玻璃,兔子,漂漂。
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含蓄称谓:
“龙阳之好”:《战国策·魏策》载:有一天,魏王和他的男宠龙阳君一起钓鱼,虽然龙阳君钓了十多条鱼,可是却哭了。魏王问其故,龙阳君说,因为我不过是王的一条鱼。魏王很不理解,于是龙阳君解释说,当我钓到第一条鱼时,我满心欢喜,后来我又得到更大的,于是将第一条弃之于海了。现在我受宠于君,与你共枕,位至人君,人们都敬我怕我,可是四海之内漂亮的人那么多,他们会千方百计地讨好于你,而我有朝一日也会如第一条鱼那样,被弃之于海,念及此,我怎能不哭呢?魏王说:你有这种想法,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?于是颁布命令,“敢言美人者诛!”
“分桃之恋”:卫灵公宠爱弥子瑕,因为弥子瑕把尝过的桃子给他吃而受宠若惊,因而得名。
“断袖之癖”:一次午睡,董贤枕着汉哀帝的袖子睡着了。哀帝想起身,却又不忍惊醒董贤,随手拔剑割断了衣袖。
“同性恋”这个单词最早出现在匈牙利作家Karl Maria Kertbeny的一篇文章中。19世纪末,德意志帝国颁布新宪法,规定从事男性同性性行为的行为者判处一年到四年的监禁。Karl Maria Kertbeny撰文抨击并抵制该法令,并首次创出单词“homosexuality”,已用来替代当时广泛使用的带有贬义色彩的“鸡奸者(pederast)”一词。Kertbeny认为许多男同性恋比普通的男人更有男子气概,并且他们比那些由于性欲过剩而犯下诸如强奸、伤害罪行的异性恋更优秀。Kertbeny希望他的新词和对这个词的解释能对废除德意志帝国新宪法第175条有所帮助。但该法条仍于1871年通过并施行,60年后,成为纳粹政府屠杀同性恋的法源。
不过,德国精神病学家,《性精神病态》(Psychopathia Sexualis)一书的作者,理查德·克拉夫特·埃宾(Richard von Krafft-Ebing)和其他的医生接受了这个词,将它作为使用在病理学诊断方法中。
单词“homosexual”直接翻译指“同性的”,来源于希腊语前缀“homo-”(表示“相同的”)和拉丁词根“sex”(表示“性”)。而其他的意指同性恋的词汇,例如homophilia和inversion现在已经不再使用。
随着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,homosexual开始成为对医学临床研究中被用来指代一种精神疾病的称呼。在美国精神病学协会于1974年将homosexual从精神疾病列表里删除之前,homosexual一词一直被同性恋者认为是一个带有污蔑性质的词汇。因此,西方同性恋者很少使用homosexual这个词来称呼自己以及同性间的性行为。
所谓的恐同症(Homophobia)也就是对同性恋抱持偏见、歧视,厌恶同性恋的的一种心理。1972年George Weinberg于《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》一书中定义恐同症为“畏惧跟同性恋沾上关系”。恐同症并不是仅发生于异性恋身上,也会出现在同性恋者,如美国的政治人物麦卡锡及胡佛,为掩饰自己的性倾向,反而对同性恋进行大规模肃清。1990年5月17日, 世界卫生组织(WHO)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除名,法国学者Louis-Georges Tin遂发起每年5月17日为国际不再恐同日(International Day again